名家杨绛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

钱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水”,不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三,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她为“姆妈”)。姆妈一辈子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傻,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支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的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着呒落”(“着三不着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还不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象“亡儿”、“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贴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贴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的“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支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我记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两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着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怀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籍此让他停学在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堂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比较好的族兄来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不知挨了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也不抱怨,却别有体会。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的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呆子”(岂+犬为繁体的呆字——编者注)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家里不藏。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到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的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过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捶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棒。(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1、2、3都不认识。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老鼠哥哥同年伴儿”。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团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伯父爱喝两口酒。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至今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不免心疼气恼。钟书和我讲起旧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把窍门拧塞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姐已出嫁)。他们往往一住一两个月。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他常和我讲田野的景色。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可是一回家他就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父亲不敢当着哥哥面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亲友介绍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一次上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搬出。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颗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处有一个个砌着镶空花的方窗洞。钟书说我的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在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还不知在哪儿淘气呢。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扇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钟韩手巧,能刻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现。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颗玉兰树的根刨伤,那颗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就在那年秋天,伯父去世。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已不省人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遭受的伤心事。

伯父去世后,伯母除掉长房应有的月钱以外,其他费用就全由钟书父亲负担了。伯母娘家败得很快,兄弟先后去世,家里的大货船逐渐卖光。钟书的学费、书费当然有他父亲负担,可是学期中间往往添买新课本,钟书没钱买,就没有书,再加他小时候贪看书摊上伯父为他租的小字书,看坏了眼睛,坐在教室后排,看不见老师黑板上写的字,所以课堂上老师讲什么,他茫然无知。练习簿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订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练习英文书法用钢笔。他在开学的时候有一支笔杆、一个钢笔尖,可是不久笔尖撅断了头。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头就没发写了。他居然急中生智,把毛竹筷削尖了头蘸着墨水写,当然写得一塌糊涂,老师简直不愿收他的练习簿。

我问钟书为什么不问父亲要钱。他说,从来没想到过。有时伯母叫他向父亲要钱,他也不说。伯母抽大烟,早上起得晚,钟书由伯母的陪嫁大丫头热些馊粥吃了上学。他同学、他弟弟都穿洋袜,他还穿布袜,自己觉得脚背上有一条拼缝很刺眼,只希望穿上棉鞋可遮掩不见。雨天,同学和弟弟穿皮鞋,他穿钉鞋,而且是伯伯的钉鞋,太大,鞋头塞些纸团。一次雨天上学,路上看见许多小青蛙满地蹦跳,觉得好玩,就脱了鞋捉来放在鞋里,抱着鞋光脚上学;到了教室里,把盛着小青蛙的钉鞋放在抬板桌下。上课的时候,小青蛙从鞋里出来,满地蹦跳。同学都忙着看青蛙,窃窃笑乐。老师问出因由,知道青蛙是从钟书鞋里跑出来的,就叫他出来罚立。有一次他上课玩弹弓,用小泥丸弹人。中弹的同学嚷出来,老师又叫罚立。可是他浑浑沌沌,并不觉得羞惭。他和我讲起旧事常说,那时候幸亏糊涂,也不觉得什么苦恼。

钟书跟我讲,小时候大人哄他说,伯母抱来一个南瓜,成了精,就是他;他真有点儿怕自己是南瓜精。那时候伯父已经去世,“南瓜精”是舅妈、姨妈等晚上坐在他伯母鸦片榻畔闲谈时逗他的,还正色嘱咐他切莫告诉他母亲。钟书也怀疑是哄他,可是真有点担心。他自说混沌,恐怕是事实。这也是家人所谓“痴气”的表现之一。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当了两个星期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却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前后颠倒了。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之一。

钟书小时后喜欢玩“石屋里的和尚”。我听他讲的津津有味,以为是什么有趣的游戏;原来只是一人盘腿坐在帐子里,放下帐门,披着一条被单,就是“石屋里的和尚”。我不懂那有什么好玩。他说好玩得很;晚上伯父伯母叫他早睡,他不肯,就玩“石屋里的和尚”,玩得很乐。所谓“玩”,不过是一个人盘腿坐着自言自语。这大概也算是“痴气”吧。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毕业了。钟韩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个痴头傻脑、没正经的孩子。伯父在世时,自愧没出息,深怕“坟上风水”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答茂盛,上首的细小萎弱。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伯父一次私下花钱向理发店买了好几斤头发,叫一个佃户陪着,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去,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他对钟书说,要叫上首的树荣盛,“将来你做大总统。”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还不懂事,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人讲过。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也惊奇自己居然还有心眼为伯父保密。

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父母为他置备了行装、学费书费之外,还有零用钱。他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他功课都还不错,只算术不行。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暑假他父亲归途堵塞,到天津改乘轮船,辗转回家,假期已过了大半。他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钟书忍笑向我形容他当时的窘况: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一人还在大厅上,挨了打又痛又羞,呜呜地哭。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发愤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他有时并不按父亲教导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骈骊,倒也受到父亲赞许。他也开始学着作诗,只是并不请教父亲。一九二七年桃坞中学停办,他和钟韩同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辅仁中学,钟书就经常有父亲管教,常为父亲带笔写信,由口授而代写,由代写信而代作文章。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一次他代父亲为乡下某大户作了一篇墓志铭。那天午饭时,钟书的姆妈听见他父亲对他母亲称赞那篇文章,快活的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风报信,当着他伯母对他说:“阿大啊,爹爹称赞你呢!说你文章做得好!”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也和姆妈一样高兴,所以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一篇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我常见钟书写客套信从不起草,提笔就写,八行笺上,几次抬头,写来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钟书说,那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他额角上挨了不少“爆栗子”呢。

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秋季就到北京上学。他父亲收藏的“先儿家书”是那时候开始的。他父亲身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每一封信都贴在本子上珍藏。信写得非常有趣,对老师、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包括写给我的),都由“回禄君”收集去了。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馀威一九八六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清华的回忆》,有一节提到钟书:“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据钟书告诉我,他上课也带笔记本,只是不作笔记,却在本子上乱画。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顿出气,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经常是班上第一的。一次偶有个不能解决的问题,钟书向他讲解了,他很感激,两人成了好朋友,上课常同时坐在最后一排。许君上课时注意一个女同学,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班同学里颇为流传,钟书曾得意地画给我看。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听钟书说起《许眼变化图》还忍不住大笑。

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每服一副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园画谱》,或印在《唐诗三百首》里的“诗中之画”。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兴趣,只恨不善画。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临去遗臭图》(图名是我杜撰),魔鬼象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画很妙。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临去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表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的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象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的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后来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来见,才知道他向钟书在牛津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听来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尽墨痕,脸皮象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在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女儿阿圆身上。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的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前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哪里去了。

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微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的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和我父亲诗文上有同好,有许多共同的语言。钟书常和我父亲说些精致典雅的淘气话,相与笑乐。一次我父亲问我:“钟书常那么高兴吗?”“高兴”也是钱家所谓“痴气”的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真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并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依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一九五七年春,“大鸣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诗选注》刚脱稿,因为父病到湖北省亲,路上写了《赴鄂道中》五首绝句,现在引录三首:“晨书暝写细评论,诗律伤严敢市恩。碧海挚鲸闲此手,只教疏凿别清浑。”“奕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驻车清旷小徘徊,隐隐遥空碾懑雷。脱叶犹飞风不定,啼鸠忽噤雨将来。”后两首寄寓他对当时形势的感受,前一首专指“宋诗选注”而说,点化杜甫和元好的名句(“或看翡翠兰苕上,未挚鲸鱼碧海中”;“谁是诗中疏凿手,暂教泾渭各清浑”)。据我了解,他自信还有写作之才,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从此不但口“噤”,而且不兴此念了。《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我自己觉得年纪老了;有些事,除了我们俩,没有别人知道。我要乘我们夫妇都键在,一一记下。如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是事实。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

壹点号难忘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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