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实行312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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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昆明日报

  6月27日,《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省人民政府对外发布。这标志着云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改革从今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3年后这批学生参加新高考。通过改革,年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体现公平、全面发展、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当天,云南省在昆明市举行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

  8个省区同步启动

  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步骤,从年开始,全国已有四批共21个省市区进行高考综合改革。其中,第一批、第二批分别于年和年启动;第三批湖北、重庆等8个省市于年启动,年首批学生已参加新高考;第四批广西、贵州等7个省区于年启动,年首批学生将参加新高考。

  今年启动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有8个省区同步启动,分别是云南、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河南、山西和内蒙古。第五批与第三批、第四批的新高考模式一致。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6月27日同时发布方案,全面启动改革。

  作为第五批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团队到上海、浙江、贵州等地考察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委托第三方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对考试模式、赋分方式等进行反复比选论证。

  年12月,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对云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进行调研指导。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充分借鉴前四批改革地方的成功经验,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制定完成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坚持改革方向,注重系统设计,体现育人为本,坚持科学选才。根据《实施方案》,云南省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包括4项任务,即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作为重要参考

  从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测试,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也就是计入新高考成绩。为配套改革,云南省制定了更为详细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学习成长经历,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12种组合增加考生自主选择机会

  《实施方案》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也就是通常说的实行“3+1+2”新高考模式。从年起,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即高考录取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和招生录取方式。

  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云南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评卷。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必须且只能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可以简称为“3+1+2”,“3”就是语文、数学、外语,“1”就是物理和历史中选1门,“2”就是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任选2门。实行“3+1+2”高考科目设置模式,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高考综合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科目组合方式,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

  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

  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分。语文、数学、外语卷面满分均为分,总分分。选择性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按照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思想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等级转换分计入高考成绩。等级转换计分办法将另行公布。

  从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区分本、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考生总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在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方面,从年起,每年春季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考试评价方式,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社会同等学力人员,全省统一组织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为各类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引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

  三重保障引导学生合理选科

  级、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原来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将于高二面临选科问题,云南省将通过制度保障、技术保障和业务保障等措施,引导学生合理选科。

  省教育厅将出台《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会陆续开展对学校选科工作的指导,学校将结合实际建立选科和选课走班的指导制度,建设选课走班所需要的教室和功能室,配备相应课程所需的教师,为学生提供充足的选择性必修课,满足学生选科需求。省教育厅通过建设统一的普通高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生涯规划、选科、选课走班、智能分班、课程编排、综合素质评价等技术保障,实现平台数据与新高考无缝对接、数据共享,服务好学校、学生、家长。

  同时,分级分层开展对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的生涯规划指导队伍,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学科教学中渗透生涯规划的内容,帮助学生提高学生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理性选择学习科目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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